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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立食舖服務條款

  

歡迎光臨吉立食舖!使用本網站前,請詳加閱讀以下服務條款,以瞭解您對吉立食舖的權利義務。

  

1.    服務介紹

  

1.1 吉立食舖將在接受您的訂單、收齊款項後,依您的需求在台灣進行採購與集貨,並從台灣直寄您的指定地址。雙方依約成立交易後,恕不接受取消訂單。

  

1.2 吉立食舖於每次出貨前,在不影響商品完整性之前提下,皆會仔細檢查、小心包裝,但本網站僅係提供委託採購服務,並非實際賣家,恕不對商品負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1.3 吉立食舖保留拒絕接單、取消交易之權利。

  

2.    服務條款的確認與接受

  

2.1 於開始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完全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

  

2.2 吉立食舖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之權利,並將修改或變更之內容公佈於本網站上,公布之日起七天後即刻生效,不再另行通知個別顧客。

  

2.3 若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之任一約定,或不同意任何條款修正,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2.4 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於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當未滿二十歲的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3.    發貨與收貨

  

3.1 送出訂單前,請您再次確認寄送地址,如因地址錯誤造成遲延寄送或無法寄送時,您應自行負擔責任,若造成商品重複寄送,吉立食舖有權依照實際寄送次數向您收取物流費用。

  

3.2 在您下單後,商品的採購與出貨需一至二週,如遇特殊情況,可能會再延遲五至十個工作天出貨,考慮目前疫情狀況,如有遲延,請您見諒。

  

4.    退換貨須知

  

吉立食舖所提供之商品皆為食品類,考量食品之保存期限,依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之規定,恕不提供任何退換貨之服務。

  

5.    國際運費免責條款

  

5.1 由於各國進口法規不同,您所購買之商品若被海關認為含有特殊商品而遭抽查沒收,您瞭解此非本網站之責任,並不得向本網站請求損害賠償之責任。

  

5.2 各國可能依進口關稅核定是否需繳交稅金,若您所訂購的商品受到抽檢,其費用須由您自行負擔。

  

5.3 因您提供的地址無人接收導致包裹退回,包裹退回產生的費用須由您自行負擔。

  

6.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吉立食舖法律顧問: 劉得浩(律師)